關(guān)于做好二○○八年度團費收繳工作的通知
各直屬學校團組織、有關(guān)民辦學校團組織:
按照團中央、團省委及團市委的有關(guān)要求,現(xiàn)對2008年度團費收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:
一、統(tǒng)一思想,強化認識
共青團員按照《團章》規(guī)定向團組織繳納團費,是增強組織觀念和履行義務的一項重要內(nèi)容。同時,團費收繳工作也是衡量一個單位基層團組織建設情況的重要方面。各校團組織要將團費收繳工作,作為強化團員意識、增強組織觀念、促進團的基層組織活躍的一項重要內(nèi)容切實抓緊抓好。
二、堅持標準,合理使用
各類團員交納團費的標準應按照共青團中央印發(fā)的《團費交納和管理使用規(guī)定》執(zhí)行,即:每月工資收入在400元以下者,交納月工資的0.5%,每月工資收入400元以上者,交納月工資收入的1%。無工資收入團員,每月應繳團費0.2元。要嚴格團費的使用和管理,各校留用團費應開支合理,主要應用于團的活動,包括團員、團干部教育、培訓、獎勵、訂閱報刊等方面的必要開支。
三、嚴格手續(xù),規(guī)范管理
要指定專人負責,設立專門帳戶。團費收據(jù)應統(tǒng)一使用團省委組織部印制的《團費收據(jù)》,不能使用市場上購買的收據(jù)。要嚴格團費使用的審批手續(xù)。健全團費收繳和管理、使用報告制度。
各單位接此通知后,要抓緊將2008年度團費收齊,并于2009年4月10日前上交市教育局團委。2007年度團費沒有交齊的單位應同時一并補齊。市教育局團委將適時通報各單位團費上繳情況,并將各單位團費交納情況納入團的考評主要項目。
附:各單位團組織2008年度團費上繳數(shù)
共青團安慶市教育局委員會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五日